求教精通劳动法的高手—请进
我们的情况是这样,还是请各位高手多多指教,先谢谢!!em27 em27 em271.由于新的劳动法出台,于2007年12月份要求每位员工先离职现入职,填写一份离职单,并要求签名,其后再填写一份入职登记表,这两张表中间隔半个月左右,但其中存在劳动关系.
2.公司的劳动合同很不正规,给我们每人签合同时什么都没有,直接让我们签字,且没有给员工一份,签的合同月薪都是800元.买的养老保险也是按照800元买的.
3.由于辞退很多老员工,出现很多劳动纠纷,公司现在换了手段,比如一个人事助理,本身有很多工作了,现在又加一个人的工作,把以前的前台辞退,让人事助理兼前台一起做.(我们公司的人事及前台的工作都很多).然后告诉你爱做不做.
4.且已经签过N次固定合同,这次又过了一个多月没有签.
对于以上问题,我想请各位高手不惜赐教.员工如果自己辞工可以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吗?员工可以得到哪些部分的补偿.em27 em27 em27 em04 em04 em04
关于上述劳动纠纷问题的探讨方案
根据上述所列举的问题来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第二、要看你所属区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低于800,如果高于800,则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谢谢各位,能否综合以上四个问题,如果员工以此去仲裁的话。公司和员工的胜算各占多少。em27 em27 em27 em27 1、第一点:现在广东这边已有出台最新的实施指导意见,这样情形已明文规定不可以,工龄还是以前的.
2、第二点:建议到劳动局和社保局进行投诉,这样的合同可以拒绝签名,你们有权向公司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公司按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缴纳社保费.
3、第三点: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已很明确,还真的不好处理了,这样的企业,早点离开也罢,企业的法律风险是很高的.
4、第四点:合同续签是2008-01-01年后才能计算到当中 非常感谢各位的无私帮助。谢谢!em31 em24 1、第一点:现在广东这边已有出台最新的实施指导意见,这样情形已明文规定不可以,工龄还是以前的.
2、第二点:建议到劳动局和社保局进行投诉,这样的合同可以拒绝签名,你们有权向公司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公司按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缴纳社保费.
3、第三点: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已很明确,还真的不好处理了,这样的企业,早点离开也罢,企业的法律风险是很高的.
4、第四点:合同续签是2008-01-01年后才能计算到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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