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超36H有何规定?
请教一个问题“《劳动法》第41条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但是如果企业所安排的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呢,对企业有何惩罚措施?对于超出36H的加班时间又该是如何支付的呢?”
我查了好多相关的法规都没有查到详细的规定,只有在《劳动法》第90条里有粗略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请问有大虾知道相关的规定不?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就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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