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离职员工偷窃了,到劳动部门告公司
如题,我司与去年到今年4月聘请了6名员工,其中一名主事员工是人事部的,估计劳动合同是他窃取的,已经报110备案。现在他们6人联合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其两倍工资,现在公司只有几个人的人事资料卡,涉案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员工个人档案不知所踪。要准备答辩了,咋办?求各位XDJM指点~~ 记得有个刑事优先原则,按理民事的仲裁和诉讼应该是等刑事有结果后才审理 就是我们要等公安部门出具结案书再进行仲裁?? 他们的劳动手删和就业登记证上不是有盖章的吗,可以证明已经签订过合同了啊,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以求查证啊/ 他们的劳动合同连同档案都被盗了,现在我们只有工资条,以及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你们的合同没在劳动保障所备案? 员工离职环节搞不好呀,民企老问题了。怎么会让人事反水呢,我从没有听说,是不是官逼民反呀,若果是,你们老板首先要检讨一下员工关系再去报案。
若不是员工偷的,那人事经理这个岗位怎么能做下去呢。
沉着迎战,多方面考虑。 还是在劳动局备案保险点 员工这招狠的但想想主要是员工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劳动合同签订不是在劳动保障局系统中网上申报的吗?只要调出这个就能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晕倒,可以给同时期其他员工的劳动合同给劳动局看,同时请公安局出示一个书面的报案证明。看可不可让劳动局相信你的间接证明。 11楼的办法挺好的,可以考虑。 出现这样的事情,公司也有很大的责任啊~~~~现在先查下有没有到劳动局备案,有没有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明细~~~还有其他证据,现在举证责任在单位,比较麻烦啊 现在都是在网上申报劳动合同,你们去社保局查一下不就可以了,只要网上有的,就证明公司和他们签了合同了。 麻烦的事情哦。。。。如果有劳动局的备案看看能不能帮上一点忙 找一找,还有没有劳动合同签收表什么的,
建议人力资源部集体引咎辞职
看了楼主的介绍,无语。人力资源部发生这样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该部门在处理好这起劳动争议后,集体引咎辞职! 楼上说的够狠的啊。举证困难啊,现在有啥结果了?楼主能说一下吗?? em15
郁闷极了,劳动合同全部没有备案,只管签了,什么手续都没办齐全,人事主管又说要离职,其实全部事情都是她一个人最清楚,我都是听她说的,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我还要进一步去确认。整天人事、行政、财务到处跑,而且那些人也是刚接受,一切都很混乱。烦 楼主应充分利用刑事优先原则。 唉。。。。 刚接手的,更加郁闷
试试楼上的办法
法律只相信证据!
被偷窃了?有证据吗?
没证据就少乱说!
当心哦!
到时候小心搞个诽谤罪。
没证据就自认倒霉吧!
亡羊补牢,晚不晚不知道!
反正我如果是老板肯定找你们麻烦!!!
支持楼上的意见:建议引咎辞职!!! 现在新老人事交接都是这个问题,老的都把对公司的不满意变相的嫁接到新接手人员处,通病。
上升不到职业道德的问题。 事情到现在仍未解决,劳动仲裁还未开庭审理,不知道如何处理,旧的还没有解决,又来一件工伤劳动仲裁。烦死了 首先,你们这个案子如果不会打的话输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请注意只是很大,但不是不能赢.
其次,你们报警其实没用的,你们等待的结果肯定是你们失望的结果,虽然说先刑后民,但是没有立案就谈不上先刑后面.
第三,你们未必输,至少你们有2个有利的因素.可以让你们赢,关键看你们的律师会不会打了,建议别请律师,自己打.动动脑子,其实2个因素利用好了,你们稳赢 案子现在怎么样了????? em69 好复杂哦,关注中…… 签合同时,应做个登记并在上面签名,这样比较稳妥些 关注中......,以后要吸取楼主的教训 这个世界也太奇怪了吧,还是看看25楼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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