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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萧条的冬天里,HR该如何帮助企业大型公益论坛 上海 11月29日

极限特工 发表于 2008-8-28 16:04

关于调整2008年7月到2009年6月社保补贴发放标准的通告

关于调整2008年7月到2009年6月社保补贴发放标准的通告  


各单位:



根据厦府[2006]167号及厦财社[2006]28号文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相关社保补贴的发放标准调整通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社保费补贴标准调整为347.47元/人月。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补贴标准调整为318.52元/人月。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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