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报】(2008.9.5):卧底工厂半年 告企业不签合同
.............[b][size=4][color=Red][align=center]卧底工厂半年 告企业不签合同[/align][/color][/size][/b]
[b][align=center]劳动力市场出现新型维权斗士,法律人士称有正面社会效应[/align][/b]
稿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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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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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木,24岁,来粤6年,曾辗转广、佛等地打工。今年初,进入汇晟制衣厂做了一名专机员工。他边工作边用设备拍下工人的工作状况。同时把自己在工厂工作的相关证件都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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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黄伟木前往番禺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向汇晟制衣厂索赔差额工资及其他各项赔偿等共计55334元。,q,}'_|R 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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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报讯[/b](记者 肖海坤 见习记者 张婧 实习生 邓裕)劳动力市场也有“[b][color=Red]王海[/color][/b]”专业卧底维权?
9月1日,农民工黄伟木拿着自己卧底半年搜集到的证据走进了番禺区劳动部门的大门,向汇晟制衣厂提出索赔55334元。半年前,他特意挑选了这家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工厂,卧底其中搜集证据。劳动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黄的行为对社会有正面效应。CiU}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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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卧底半年后提出索赔[/b].b{Ir%?oC
现年24岁的黄伟木来粤6年,曾辗转广、佛等地,在家具、制衣、化工等工厂打过工。他自称,6年来从未签过劳动合同,因此工资待遇始终不得改善。
今年初,黄伟木获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他随后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到工厂做“卧底”,收集证据举报工厂。Pa$W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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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黄伟木得知番禺区石基镇茶东村的汇晟制衣厂正在招工后,他成功地进入该厂做了一名专机员工。这间“没有基本工资,除星期天外每晚都要加班”的工厂正是他的理想目标:厂里每小时0.5元的加班费远低于番禺区规定的2.215元/时;工厂只给员工发工作证,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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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黄伟木拿到了部门最高的工资———1400元,但他为此每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他边工作边用DV和相机拍下工人的工作状况。同时把自己的计件表都保留好,每月底还把考勤卡扫描留底,并把工作证和登记有工厂资料的暂住证作为在该厂工作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