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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5 10:12

为什么转正后的工资会比试用期时的还要少?

为什么转正后的工资会比试用期时的还要少?
8i/w,P2y9m$S M+K | U-xi"Qd)g

Z ? M HTY)\,R
%A ~1mH-P2My       刚刚跨入2005年,小王便成功应聘进入了上海一家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贸易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05年1月16日至06年1月15日,并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薪4000元,转正后月薪5000元。由于小王在工作中表现优异,并通过自身的关系为公司带来了业务。春节前他向公司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公司领导爽快的同意了,决定于2月16日起转正。但是当小王拿到2月份的工资时却傻了眼,按合同约定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多于试用期的工资,但是现在拿到手的工资反而更少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小王马上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实,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
ij$GM+O)h(C9|L!wbV       原来在计算2月份工资的时候,因为2月9日至15日为春节休假,实际工作日只有17天,即节前8天,节后9天。于是他的工资就成了:
S6D{v QP:I3?/G           g/s@`!rOpR
      4000/20.92 X 8 + 5000/20.92 X 9 =3680.69(元)              方式(1)
#i!_q~1t.dF.o-][|
xs#Nm8q0j `.h       并向其解释公式中“20.92”是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的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不熟悉薪资计算的小王一时也无话可说,但是他坚持一点——转正后的工资肯定不会比试用期时的还要低。在小王的一再要求下,人力资源部答应重新计算,于是他的工资成了:)Ki+?4? LX4d'd,I#{8s
         gj r7Mo U?;}
        4000/20.92 X(20.92-9)+5000/20.92 X 9=4430.21(元)        方式(2)F}DT bg

i"X~ k0Sw%~     其中转正9天的天数没有问题,但试用期天数则比原来的8天多出了3.92天。此事原本就可以过去了,新计算出的工资的确比原来高了不少,但喜欢刨根问底的小王还是有疑惑,他觉得既然可以用方式(2)的公式来计算,那么为什么不能按当月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呢?于是他给出了自己的公式:
R+}x-E P
mk+r0Nh5Y-AZUe~ W     4000/17 X 8+5000/17 X 9=4529.41(元)                      方式(3)
Rp D&Zmz6K b^:NkI9| cr3`.{'M
      这样比原来人力资源部计算出的结果还多了99.20元。然而这次人力资源部不买帐了,认为小王是“鸡蛋里挑骨头”,并指出: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第十四条之规定,计薪日应当包括法定节假日的3天,则2月份试用期应计为11天,加上转正的9天,总共是20天,所以认定小王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这回人力资源部又给出了一个新的计算公式:
9B!DKj1K6f          'zTh Y5_.q)\u
    4000/20 X11+5000/20 X 9=4450(元)                        方式(4)
r#kJ-Ac l K             
g2L2fDK al7F     反反复复几个来回,大家各执异词,小王也被越弄越糊涂了,到底自己能够拿到多少工资呢?1KHzD6{!mG
    负责薪资福利的hr们来讨论一下吧
s$n;g w{8yls 9b/y.H7J[]8l

+j Gk\5~e 行云流水所有,不得转载!联系方式[email]sunlitplan@sohu.com[/email]NSd WSbr&JQ
[color=Maroon]尽我最大努力给你加分+15个金币[/color]K bb)l;r~|,r1S6E
a-C&|'K"N5u P
[ 本贴由 jiankang5460 于 2005-4-8 14:19 最后编辑 ]

jiankang5460 发表于 2005-4-5 11:30

本来合同不合法,工资就协商吧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又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jiankang5460 发表于 2005-4-5 11:34

2、3、4感觉都可以。!bS1N&E.g.M;V
不过我认为3较为合理

martinmcx 发表于 2005-4-5 15:21

被他们的天数弄昏了头,让我不明白的是,他们的计薪方式到底是月薪还是日薪?g M;j-TZ&]+I3Y
方式1肯定不对,春节休假时谁会不拿工资呢?而且人力资源部也拿出了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第十四条之规定,计薪日应当包括法定节假日。。。这不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嘛。uBM g0Rx6RI
方式2,如果他们用月薪计薪的话还能说得过去。e7^0m @2_*T}zD)L _
方式3,如果用日薪计薪的话这个是正确的。我们这里的临时工转正就是这么算的。em31 给他们定下月薪是多少,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转正这个月的工资。 M`$G#r4v3zsNnk
方式4,个人觉得不合理,总觉得有克扣工资的嫌疑。

martinmcx 发表于 2005-4-5 15:24

[quote][i]martinmcx[/i] 于 2005-4-5 03:21 PM 写道:
M9Hh3gz2L8h 方式4,个人觉得不合理,总觉得有克扣工资的嫌疑。[/quote]eoEV,tj*S m
如果他们平常用月薪计薪,转正这个月单用日薪计薪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只不过不知道人力资源部是怎么定的政策了。

aben 发表于 2005-4-6 10:36

其实(3)最为合理。但是通常我们会按照一个平均值来计算的,就是20.92天。即方式(2)

angie 发表于 2005-4-6 12:01

我认为(3)的计算方法是对的,在中国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天数应该以17天来计算,如果是计算加班费的话以20.92来计算。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heyan918@21cn.c 发表于 2005-4-6 12:17

我觉得2比较合适,春节是带薪休假,这带薪就是试用期的薪资吗!!2f:F!X^F"}-g
{ C4Zz(Z+Is H+I E
[ 本贴由 [email]heyan918@21cn.com[/email] 于 2005-4-6 17:07 最后编辑 ]

银手镯 发表于 2005-4-6 15:15

选择方式3

4000/20.92(8/17*20.92)+5000/20.92*(9/17*20.92)=4529.63
-ne:];l] j&R8r%}%{
国家的劳动法规太笼统,劳动部门的人员也不钻研这些细节,往往都是企业操作人自行计算,很容易出现多种方式,而又没有一个定论。

菜鸟影子 发表于 2005-4-6 16:30

偶的看法

如果是月薪制的话,2最合理,3天假期工资享受的肯定是转正前的工资。Rx4O:a0I G
如果是日薪制的话,3最合理了。
~#E6B9W!x Z\+X Nd/? l+Y)A
我们公司是采用2的做法

快乐尘埃 发表于 2005-4-6 22:48

[quote][i]行云流水[/i] 于 2005-4-5 10:12 写道:
ysJKY@'Z&a 为什么转正后的工资会比试用期时的还要少?2}"rc7nB5T_3AR/a

-OV:rC)k(pN       刚刚跨入2005年,小王便成功应聘进入了上海一家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贸易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05年1月16日至06年1月15日,并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 ... [/quote]c&q'aF+k

(TTjw^o '^N"Yjx/a#\%@
[color=Red]以上观点都不赞成。[/color]xk UJvM`~:g,E[
%i8uT [~\Qi
1.原来在计算2月份工资的时候,因为2月9日至15日为春节休假,实际工作日只有17天,即节前8天,节后9天。于是他的工资就成了... L F gF8G
[color=Maroon]这是非常不合理,因为春节三天是属于带薪假,所以算工资的时候是不可以除开的,更何况分母中的20.92就已经涵盖了这三天的(要不就将分母也变成8+9啊,嘿嘿,这点企业肯定不会干的,玩笑~)[/color]/h CnE/KvG
2.    4000/20.92 X(20.92-9)+5000/20.92 X 9=4430.21(元)   方式(2)|M)HeI0Dm5r"H
      [color=Maroon][/color][color=Navy]既然试用期工资的天数= 20.92-9,那转正以后的工资也应=20.92-8[/color]
8ie5m+_ e;W!e)[ 3.      4000/17 X 8+5000/17 X 9=4529.41(元)                      方式(3)9dE Db~f*H3i
这个计算方法就是员工钻了第一个方法反面的空子,员工按照这样的思路反推理,聪明;但是却也是不合理的。
:\A9F&_H:j9@ ~ 4. 4000/20 X11+5000/20 X 9=4450(元)                        方式(4)
-] QW(N9o2l 勉强可以说通,但是如果这个公司一直按照20.92的标准来计算的话(而且也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这里就不太适合了
/F#ax5H6my9X [color=Red]5.所以,我的建议是:4000/20.92 X(20.92-9)+5000/20.92 X (20.92-8)[/color]

椰子 发表于 2005-4-7 09:14

4

gyh001 发表于 2005-4-7 09:27

偶认为2比较合理,一般都是按20.92来算的。

gyh001 发表于 2005-4-7 09:27

偶认为2比较合理,一般都是按20.92来算的。

jiankang5460 发表于 2005-4-7 09:36

快乐尘埃给的公式也不太合理的。按此算法为5367.14。`Me9~\a"}({
小王的工资只能在4000(全是试用期)-5000(全是转正期)的范围之内的。

springfeather 发表于 2005-4-7 13:19

我觉得,最恰当的算法应该是4

首先,春节三天为带薪假期。因此转正前应为11天。
k,J6\ mHFs
O'adn9Y5})f0b1E 在我看来,最精确计算工资的方法,还是按照每个月实际出勤数来计算。因为20.92天这个标准,是国家规定的用来计算加班工资的统一标准,而非用在计算实际工资上的。R.c{w,s(c5z

fg8i\|2Hl5ExX-E#a 所以第4种算法是比较精确的。 J)NjS.moNJH

y-E`4TXSht 当然,有些单位为了每个月的计算方便,统一使用20.92天也是可以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就是第2种算法了。
$DH.L^`}m`'YK O*Bt_Q7x4F
[ 本贴由 springfeather 于 2005-4-7 13:21 最后编辑 ]

季节河 发表于 2005-4-7 16:18

算日薪的话用实际出勤时间,算月薪的话,用20.92.
*w-f4L,QK{
.V[#O"a"b p 国家法定假日属带薪假期应算作试用期工资

maiggi 发表于 2005-4-7 17:42

一直就有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情之说。
@!z!ra6A3G n,a 每家的计算方法都不同。9E H,HJ&kZ.i A"|)}
本人认为应该按照20.92来计算,不应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8 09:30

案例解析

经过对多家公司薪资福利计算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小王的这种情况下,方式(2)和方式(3)是被运用最多的,尤其是方式(2)。这“20.92”的出处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十四条规定:“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但是不是一定要用20.92天/月来计算这类状况的工资,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制度工作日”并不等同于“计薪日”。例如,在今年2月份计算员工病、事假时,不能够用工资基数去除以20.92,而是应该加上法定节假日的3天,则为23.92才正确。7G1{ B@!ha6hc

A"a#Q0]|e x `e 以上解释为个人意见
m2C2R Ff 不作为任何法律依据8uV'K)NY Ve Z
仅供参考!
@`~,A}b} t df,T]&[ x~%O,m
——行云流水
"Q8\+L$_Ke 8s%?,|0q-i-_F"O
[ 本贴由 行云流水 于 2005-4-8 09:34 最后编辑 ]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8 09:30

斑竹这个案例我写的好辛苦
jc0[,Z"d 给加点奖励来~~~~~L{,BF _gzZ

5Li.VU*O1P@ 哈哈哈哈哈哈

martinmcx 发表于 2005-4-8 11:19

[quote][i]行云流水[/i] 于 2005-4-8 09:30 AM 写道:0qk:u{6j
在今年2月份计算员工病、事假时,不能够用工资基数去除以20.92,而是应该加上法定节假日的3天,则为23.92才正确。[/quote]
r!O$DS0?F(e0n 那就是fsS7C3Jg
[code]4000/23.92*(23.92-9)+5000/23.92*9=4376.25[/code])vI)woN'~
喽。U#@/e/R2@9~)I}ij'L0W'g"o
mH5k^^
em04B Um~9M L*B
我把这帖子收藏,以后改工资制度时候用em02

jiankang5460 发表于 2005-4-8 14:16

谢谢行云流水的案例,也谢谢大家的参与。发金币了!
QeEB2d ^V)J 行云流水,我建议在在线课堂给大家开课吧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8 16:04

谢谢斑竹Ay*l(P$L3N:z!\q
我也只是把日常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拿出来讨论;G [#pK7P!u
并没有什么非常大的学识
~?Mp2c 而且大家都讨论的很好;YuBsR C_2vN
有几个人的想法更加精妙
w(G'Q;mN
l9uu?)o4js 我一直想结交一些做薪资福利的hra:rw.q ?V+C9UV
大家聊聊薪资福利的实际操作_/B(I4nKy`)Y
而不是薪资制度的规划——毕竟做薪资制度是建立在日常的实际情况上的

椰子 发表于 2005-4-8 17:18

行云流水,你确认你的答案吗?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11 09:53

椰子}"W0gX%@uA
我的答案有好多3e*Y+^a2n4~S
你说的是哪一个啊?

西诺 发表于 2005-4-11 13:10

选择第四种计算方法.4{/c9~!}[

8| o4oV Y!Ne,P 每月平均天数20.92天在计算加班费时使用,而计算假期工资或类似案例里的情况则按当月计薪日计算比较合理.F~ T6b,hs%wnpI
.o5w4o:AtFL#S

OZ o2@&O1DQ 如果不是遇到案例中小王这样较真的员工,那么2月份可以发放4500元,[其中500=(5000-4000)/2].
4@J&WZU_-K r
_%iFnp [ 本贴由 西诺 于 2005-4-11 13:13 最后编辑 ]

toneysun 发表于 2005-4-11 16:18

看了斑竹的总结性发言,好像是已经结案了?
~F0w'J[6_ x ;rT5AibP:Z
不过,我还是要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H ~%n(o4Y[ 6rWh.` _g!j IGw
案例中的计算方法都有问题也没有问题,具体要看该公司在《薪资管理办法》对于薪资计算是否有规定。
*D^2Cd$y4Z8v:m8?
,dm7t9Te~H 我比较同意西诺的计算方法。/y)J/WK"c(V6P

h2_7{/H} Y 20.92天是平均每月的上班天数,也是计算加班费用的依据。
/D|JfD;_X*[
/Q!d.`}dS(` 从案例的信息看,小王的工资属于[font=黑体][size=6]月薪[/size][/font],亦即不论节假日,也不论其是否是试用期或转正工作,都必须支付工资。如此,则小王2月工资计算方式分为两部分:
5mnih kC+^ v&[5m%t
W"wPA` (1)    2/1-2/15期间以4000元计算;
"t1q?j$h?*R
.s_ Lq^ i"C (2)    2/16-2/28间以5000元计算,按照半月工资计算。
3_ R/\Z#[_
\;n5HQ4t qF 工资总额为(1)+(2)=2000+2500=4500元。3O!e1~U/?b g;Q
8Zt.X?&E
对于(2)点计算,可能有人要问:2/16-2/28间,没有15天,只有13天,不应该按照半月支付工资。
hHJb0|6Hv2n 3A:sBod-cN@
其实这涉及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确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公司对待员工的态度。5oHn^+[
J$y0E0A5~ Yb
如果小王在3/16日开始转正,那公司会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支付小王後半月工资吗?
,?yV(EF7o `d Rj
KA%{ DGx 5000X(31-15)/31=2580.64元吗(比2500元多80.64元)?
s NS-Xp:A6h Z)f T7C%G5b _
我想,如果公司有规定月薪的话,人力资源部门不会如此处理。$M7FPn C-w!X

lc ?'Q~p#S W W(yw:|s;D }d r
但是,如果公司制定的制度是员工工资按照月薪结算,对于不满月的员工工资计算过渡到以具体的当月中的日薪计算,那就计算方式为
"CK N9[ ED]
z"_5R7SK mO:C"Rr 4000x15/28+5000x(28-15)/28=4464.29元。
NR;J$O{A
7g0|)_&FTF 所以,以上计算必须要有依据。
'@!MC l N%J7SK z MtkvsD-A zvl3R

a qYG*y;o2b 1O!_;C I*`m'[ ],Wi

2y Z^6TFG-}Zo 欢迎交流!3W5ibOE!Vm-L
QQ:123668788NjnBYd b1o/E
MSN:toneysun_chen@hotmail.com

honery 发表于 2005-4-11 16:38

我的想法:
-f!uB _^
\+X){x V9`e.u x 按月薪支付方式进行,如果约定月薪为4000元,则在正常情况下(没有缺勤,没有加班,没有其他任何异常),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就是4000元。那我按这个月实际有多少天来计算异常时的工资。像本案例中的情况,可以列出如下计算公式:
@N wzFd9B RzZ2p%l0Z
4000/28*15+5000/28*13 = 4464.29。
(lI(I,qO wSI3r :Z/Wy?v3X7? JU
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算法比较简单,不用去管是不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反正你在公司一天,公司就要付给你相应的工资。如果按每月20.92天算的话,会存在某月的工资超过约定的月工资情况;如果按实际的天数算的话,像案例中的情况,如果我在试用期间的一天和转正后的一天调勤调休的话,工作的那天按试用期的算呢还是按转正后的算呢?6Y!S*MvT;{,b j.mk%v

| s GeL9h 记得在沙龙上看到过对“法定假日到底是支付3倍还是4倍工资”的讨论中,有人就提出要付4倍的工资,我想这种论点的依据是法定假日是要付工资的(事实上3倍和4倍的工资还不是一样的?),所以何不直接将整月的天数做为工资计算的基准,不管休息日也好,法定假日也好,都一样的对待。
/]3k~'BeI
$P2MA0QJ!?,p)L1a 不知道这种算法可行吗?
0VvR6Vp E-EoX!O'P&L w@
(这个计算方式和toneysun最后提出的是一样的。)
6il-{VVv?9R
svY;G2AU~t [ 本贴由 honery 于 2005-4-11 16:40 最后编辑 ]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5-4-12 09:29

TO :toneysun
T0l!rDZ
oZy$P!w:tE2i 你和西诺的想法我也曾考虑过Q+` QR1f _)?
但要考虑到一点:休息日不是正常工作日是不计薪的U4ff'N+} Tww
&M%`:c:W"E

U4w6Jr6^,R)k+A zh#d 其实这个案例是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答案的!(B:J"]bk'{(rH#R
只有是否合理,是否合情——就像maiggi说的7|)u0?rG"Uik+i)`
为什么方式(2)的人用的多
3gK?9`7A 是因为它简单通用D%dIm2p&]

2E!v4X)W[p7z 你可要知道对于一家500人以下的小公司而言+w}|(t-lSwoJ"}
人性化的工资计算方法是容易完成的
"n.I\$I0l-cswC 但是对于几千人或上万人的大型企业来说
x%pu1t:{$a[ 如何计算工资,其人性化表现只能是个别的个别

aowan 发表于 2005-4-16 21:39

呵呵~~看看过再考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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