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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 发表于 2004-3-21 13:36

九、迟到,擅自离岗————你要解除我的合约吗

、 阅读以下材料,指出题后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在某公司担任保安的胡先生因一次上班迟到和一次擅自离岗,受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公司的理由是胡先生严重违纪。胡先生不服,经劳动争议仲裁后告上法院。黄埔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先生确有不当,但还够不上严重违纪,所以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也许有人会问:“那么怎样才算是严重违纪呢?法律法规对此有无具体规定?”的确,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国有企业职工的违纪处理,规定得很具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从完全依附关系变成契约关系。对于员工的管理,由国家直接管理,转变为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至于怎样才算严重违纪,《劳动法》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如何进行量裁?

a.假设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
为严重违纪”,一旦员工有了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行为,那就可以视为严重违纪。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量裁决定。

b.假设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
为严重违纪”,一旦员工有了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行为,那就可以视为严重违纪。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可自由量裁决定。

c.假设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
为严重违纪”,一旦员工有了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行为,那也未必是严重违纪。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量裁决定。

d.假设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
为严重违纪”,一旦员工有了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行为,那也未必是严重违纪。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不可以自由量裁决定。


[color=red][请说明选择的原因~~][/color]

jennyguo78 发表于 2004-3-21 14:56

选D , 我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上级劳动机关确认为合法有效的,并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为严重违纪”,则可以行使自由裁决权。

深蓝 发表于 2004-3-21 17:36

选D该没有异议吧

amanda 发表于 2004-3-21 22:04


作为保安人员,迟到或擅自离岗,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既然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可以照章办理,若没有,则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看其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

田新芳 发表于 2004-3-22 10:31

选D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4-3-22 12:21

B

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履行合同及其附带的各项规章制度
若有明文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为严重违纪”“并予以开除”等,应该有效。

椰子 发表于 2004-3-22 13:40

B

suny 发表于 2004-3-22 13:41

选B。可参考阿斌的劳动法苑中:〈严重违纪,量裁应有据〉

[url]http://www.laodongfa.com/article.asp?id=795[/url] ,不过我觉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还是根据公司所在的行业性质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的

阿斌 发表于 2004-3-23 13:04

建议答案:1

参考文章:
[url]http://www.laodongfa.com/article.asp?id=795[/url]

深蓝 发表于 2004-3-24 16:51

没一个答对?

“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应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 本贴由 深蓝 于 2004-3-26 11:11 最后编辑 ]

天地男儿 发表于 2004-3-26 14:11

D

如果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验证的,就可以按照执行!

[ 本贴由 天地男儿 于 2004-3-26 14:13 最后编辑 ]

咸超 发表于 2004-5-16 00:10

D,关键是看企业规定是否合法

19710516 发表于 2004-7-13 13:04

现在的程序是企业的制度也向劳动局去申请鉴定一下,就没有问题了

格格 发表于 2004-9-7 16:31

???

焰火 发表于 2004-9-12 12:58

公司制度如果没有鉴定属不合法吗?
如何才能做到合法有效?

阿斌 发表于 2004-9-12 18:30

参考文章:
[url]http://www.laodongfa.com/article.asp?id=795[/url]


[quote][i]焰火[/i] 于 2004-9-12 12:58 写道:
公司制度如果没有鉴定属不合法吗?
如何才能做到合法有效? [/quote]

我行我意 发表于 2004-9-17 11:11

选2
如果有规定的应该按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的,应该按相关规定进行评价,不可有企业随便规定

山间小草 发表于 2004-10-30 22:38

有点公司很可笑,订了制度不印刷发放或张贴出来,只有行政方面及主管知道,那样算有效

核对答案,我也选错。对劳动法不了解呀。

Elaine 发表于 2004-11-17 11:28

B。

如果公司确有这样的规定, 员工有违反, 则属于严重违反。 公司胜利。

但有时侯仲裁员的意见是会很有影响的。

roya 发表于 2004-12-22 09:17

我本来的想法也是D,看来很多事真不是想象的那样,要多学习呀

reajon 发表于 2005-3-13 17:58

这个不需要你们操心的呀
那是人大的事情,劳动的判决是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的事情,不过可以学习学习,别被搞错了

ADAH 发表于 2005-3-22 18:44

adah

b比较合乎法规和常理

思恩 发表于 2005-4-6 16:11

我選  B   

如果公司有相關規定就可以執行,如果沒有也要參照相關條款,不可自由量裁.

baonian01 发表于 2007-8-16 17:31

迟到和离岗不属于严重违纪的.公司的处罚不应该如此严重,而应用其它处罚就可以了.比如要规定中明确说明记小过一次,记大过一次,扣几点等.

runze 发表于 2007-11-9 12:57

如果建立规章制度途径合法有效,鉴于保安岗位的特殊性,我个人认为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

suzhen-q 发表于 2007-12-6 10:45

"严重违纪"确实很难衡量,我选D

新贵888 发表于 2007-12-11 09:50

d.假设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
! ?4 E3 S$ r( Y1 m2 Y为严重违纪”,一旦员工有了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行为,那也未必是严重违纪。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不可以自由量裁决定。" ~% g

新贵888 发表于 2007-12-11 09:51

我认为应该针对不同职位,而订立不同的严重违纪条款

ottochinahr 发表于 2007-12-11 10:19

选D,因为要有一个教育批评的过程

ZXX2008 发表于 2008-1-13 09:17

选B,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履行合同及其附带的各项规章制度1 x* l* b7 D2 \0 `# J" t
若有明文规定“一次上班迟到或一次擅自离岗即视为严重违纪”“并予以开除”等,应该有效。em53 em53 em53 em53 em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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