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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集团公司与集团下各公司的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求助] 集团公司与集团下各公司的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公司A是集团公司,是母公司,A公司下面投资成立了全资、控股或有投资关系但不控股的B、C、D、E几个子公司,这几个子公司都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都进行了工商登记,单独进行帐务处理。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为了以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内部员工调动的方便,所有的子公司的员工都与集团公司统一签定劳动合同,把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派到集团下的子公司去工作,员工的工资及保险福利等都在各自的子公司支付。(备注: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工作地点在一个区的两个不同地点,两个地点相距10公里左右)针对以上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各位:
1、所有的子公司的员工都与集团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把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派到集团下的子公司去工作,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关系?(集团公司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2、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到底是与谁有劳动关系?如果子公司员工以后发生劳动争议,要告谁呢?
希望各位朋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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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不属于劳务派遣。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投诉的肯定是合同签订的主体即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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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为了以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内部员工调动的方便,所有的子公司的员工都与集团公司统一签定劳动合同,把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派到集团下的子公司去工作,员工的工资及保险福利等都在各自的子公司支付。

合同签订主体与工资发放,人员管理分开,会造成子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员工根本不需要告集团公司,而是直接告子公司就可以了.

其次,对于集团间内部工资社保的往来,你企业如果做帐,难道靠发票抵充增加成本吗?

不妨考虑出台一个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制度,对调换的办法,工作年限的认定,合同的变更等事项进行明确即可.

(备注: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工作地点在一个区的两个不同地点,两个地点相距10公里左右)针对以上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各位:
1、所有的子公司的员工都与集团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把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派到集团下的子公司去工作,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关系?(集团公司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2、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到底是与谁有劳动关系?如果子公司员工以后发生劳动争议,要告谁呢?
希望各位朋友指点,谢谢!

气死我了,刚打完就停电了。同志们,我们要搬到防震棚工作了

我发表点个人意见,如有不妥,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1、几个公司都在同一个区内,相距不足十公里左右,我觉得如果A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注明的是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同时B\C\D\E等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相应的委托A公司经营管理函,我个人就觉得,A公司属于派驻行为,员工与A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员工只是相当于外派出差而已。
2、如果A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其他公司,而且员工也事实上在那里工作了,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考勤记录、工资单等),那就可以理解为甲乙丙三方均同意这种安排,我个人认为这属于事实上、非法的劳动派遣关系,员工与哪个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个人认为,员工还是与A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至于A公司的非法行为,只能由政府机关查处。
3、除去1、2两种情况外,我个人认为是与所在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为什么呢?A公司完全可以说,我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后,他自己跑到其他公司上班了,无故旷工N天,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而所在公司呢?不管这人是怎么来的,对不起,在你这里发工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个人意见,希望各位朋友指点,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enyi0321 于 2008-5-21 13:42 编辑 ]

楼上的成都同行你好

在这非常时刻仍然关注沙龙动态,真是让人佩服阿.你的观点我相当认同. 祝你工作顺利.
4楼的分析相当到位,建议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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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们那里给员工上保险的话,那公司名称怎么写啊,集团公司还是子公司,我觉得最好哪里办理保险业务就和哪里签合同,这样比较简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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