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 P: O) p) x4 t; u2 M 7 t, d" B' t5 g
杭州上城区耿师傅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沙龙和我的厚望。我把在电话里回答您的问题用文字写给你,这样比较清楚。
. Q u: z0 C5 |$ O+ h& e " w1 c& k, v1 }4 _1 i
其次,您想在沙龙五周年大会上见见我,呵呵,很抱歉哦,因主人没请我,加上那天我自己也有点事情,反正你有我电话的,有啥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的。 Z4 S! o. p, S! y
* }# N5 z' E- n- ^+ ^5 G3 K
8 y% G$ ^/ A$ V2 V7 Q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和不得终止?
' e$ U+ \+ }) A/ }8 x' ?
* P; ~2 ?1 l2 j
% ~: C( @- F, |5 h! a根据《劳动法》和《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h7 x# h" w7 N
(一)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二)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 用人单位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六)法律、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当事人就伤残补偿(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又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劳动合同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