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合同解除因劳动者已签字同意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无医疗期.
如是单位发出的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不管劳动者是否签字认可都应该有医疗期.
而现在楼主的题目出的不清楚,玩弄"文字游戏"实则是对什么是合同终止什么是合同解除概念模糊.
1,2007年12月4日,劳动合同终止前人事部经理王力找到方芯,正式向其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同时,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交给了方芯,方芯当场收到通知书后未表示任何反对意见。12月10日,方芯在通知书的回执上签了字,
从这段文字应该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所以是有医疗期的.
2,12月10日,方芯在通知书的回执上签了字,并去财务部结算了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资。正当,在方芯同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同时,
这段文字从12月10日签字,和同日结算12月31日之前的工资应该是结算12月1日至12月10日的工资应该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无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