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密协议条款如下:
一、每月发技术保密补贴1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密不需另外支付保密费或保密补贴,可以用公司保密制度进行约束,明确员工、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制度的惩罚手段和标准。该公司设立保密费出于何目的?
二、签订协议起,乙方必须继续为甲服务5年以上;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
三、协议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甲方,乙方应承担甲技术培训培养、企业损失和违约金合计10万元。
10万的违约金是如何核算的?企业出资培训,可以要求员工主动离职后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服务期内是逐年递减的,当然更不能超过原来的培训费用。(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现该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公司不同意,现该员工已离职,公司申请仲裁,甲方该如何处理。
该协议签订于2006年,请问一下,如果签订了类似协议,提前30天通知就无效了吗?什么叫“未经甲方同意”,辞职一定要甲方同意吗?(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还有技术培训培养费,公司不能提供培训发票之类的证据,应该怎么算?无发票是不能举证的
未因保密原因造成企业损失,企业损失怎么算?在职时,以规章制度约束,离职后可以签定竞业禁止,约束员工的行为,以保护企业利益。(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
违约金在新法环境中是否支持?支持,见上
现在该员工在企业签订协议后就职一年半,要赔偿10万元是否合理?即使干满5年,也只能得6万元补贴,要赔偿10万元是否合理?不合理,见上
[ 本帖最后由 HRwendy 于 2008-6-19 11: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