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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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员工自带的,员工是新来的(20几天),还没有办理社保,这事是发生在其外出办事期间。公司在试用期暂时 没有给予一定的车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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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d# |( \) ~5 ~2 k4 \. y% ]6 _个人比较认同shenfsh的说法
- Z" k1 A) n; s, }- C! N8 {3、如是员工的,员工因公外出,可能公司也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按一般判例,大部分都是公司承担员工应担责任部分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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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出事的员工家属要求公司支付所有的费用,包括他撞到对方的赔偿。
: Z1 P$ R, `' k2 ?; D4 D& E员工家属天天跑到公司里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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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效果不是很理想,公司同意支付一定的连带责任费的30%,但是员工家属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