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加班结算的基数应以劳动者当月的实际所得报酬为基数,包括应得工资、奖金、津贴等,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好多公司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样的算法加班费会很高,而几乎所有的制造业企业都有很多的加班。通常的做法是定一个基本工资,其他的视公司情况可定其他的名称,加班费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当然里面有是有学问的。切记: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 N8 C; m! }# }) U
, K* s: X5 M h1 c" w# L+ p. E2 d1 i5 o[ 本帖最后由 zxjpeking 于 2008-9-19 13: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