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salon.org 沙龙首页 沙龙论坛 goiee.com 谷逸门户 HR博客 冬日的暖阳 HR工作 培训采购 HR资讯 HR搜索   chinahrday.com 中国人力资源日818
新注册用户请在论坛激活! HR应对金融危机专题? 盘点自己的2008 展望2009! 12.05上海 人力成本优化及经济性裁员实操 沙龙论坛生活法则
发新话题
打印

[讨论] 中人网离职员工给CEO的一封信

沙龙便民服务--杂志订阅平台 欢迎订阅2009年人力资源类杂志

中人网离职员工给CEO的一封信

何总:
    当初离职时与公司协商约定在2006年10月15日前将我的欠薪**余元全部付清,可直到今天我只收到**元.9月30日前应该拿到工资的**和10月8日前应该拿到工资的**到今天也没拿到钱,广州分公司负责人陈**也没任何解释,打电话问他,他将问题推给大何总。目前广州到底谁管事,我们一直信任你和中人网,认为承诺的一定能实现,可现在,承诺不但没兑现,连辩解的托词也没有,中人网及你本人的信誉在那里?
    当初怀着对在中人网的感情及对你的信任,没采取任何过激行动,与公司协商解决,但现在呢,起诉的人反而按时拿钱,我们呢,一拖再拖,公司领导推卸责任,全无信誉。难道非要我们采取强制手段吗?难道当初对你的信任换来就是这样的结果吗?如果只有法律能保障我的权利的话,我不排除用法律手段保护我合法的权利!
    希望你及中人网,能重视我们离职人员的欠薪问题。我们都是普通的打工者,都靠微薄薪水渡日,要养家,要供房,有的生活也成问题,现在还被拖欠一笔数目不小的工资,你作为一个以“厚德载物”为公司文化的企业的最高决策人,你对得起曾经为你工作的员工吗?
    在此,再次请你尽快结清我们的工资及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

以下 是你在2006年8月3日群发广州公司的邮件中关于离职人员欠薪问题的解决方法:
2、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支付办法:
A、普通员工:普通员工离职,公司将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
B、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于两个月后开始,分三期付清所欠工资。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唉,中人网这是怎么了?是中人网出了问题?还是中人网的领导出了问题?
看他们搞得是红红火火的嘛,前几天还有一个网猎的发布嘛?

楼主是转的还是自己的啊~~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管理员
hr-salon#163.com  欢迎和我们及时沟通~
欢迎访问:冬瓜的博客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关注一下.不会是现金流不太顺畅吧
沙龙便民服务--杂志订阅平台 欢迎订阅2009年人力资源类杂志
是我自己的,我本人就是广州分公司做的,
是公司高层领导的问题.
应该不是中人网没钱了吧?
为什么要选择离职?是公司要求,还是个人行为?看邮件内容好像是公司的行为!
高层领导的问题?

坚决支持萍萍同学!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管理员
hr-salon#163.com  欢迎和我们及时沟通~
欢迎访问:冬瓜的博客
告他没商量~~~~

劳动部门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责令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还可责令其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手段会让这些人清醒起来的~~~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HR沙龙天津活动专区斑竹
Mob: 153-021-021-98      E-mail/MSN/QQ: zhuxu15302102198◎hotmail.com
blog: http://conclavist.goiee.com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这样不对哦,应该在离职之日一次性给付全部应结算工资.
不过现在很少有公司这样执行,能在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工资的就不错了
沙龙便民服务--杂志订阅平台 欢迎订阅2009年人力资源类杂志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很多离职的员工都没有拿到,拿到的只是一张纸,我们根本告不了他,因为已经过了离职期了.
中人网从一开始就有问题,我都不只一次经不同途径表示过给过关键人建议,可是如泥牛入海。
有今天的结果是早晚的事。
这座海市蜃楼或许该淡没了
悲哀啊:(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地方版块版主   
德至无求品自高!  
说不知道我电话的看仔细了,在这里:010-86579912  13683164404        这是我的个人主页:http://water.goiee.com
您的理解不对。

不错,劳动法确有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是离职之日。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既然他承诺10月15日支付欠款,那也就是说,10月15日才为您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您在其后的六十天内均有权利提出仲裁。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HR沙龙天津活动专区斑竹
Mob: 153-021-021-98      E-mail/MSN/QQ: zhuxu15302102198◎hotmail.com
blog: http://conclavist.goiee.com
而且,如果您手里有中人网的工资欠条,您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缩短讨回拖欠工资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如果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就不必经过一般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仲裁程序,会缩短讨回拖欠工资的时间。

而且,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做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这样一来,您就完全不必担心“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仲裁时效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HR沙龙天津活动专区斑竹
Mob: 153-021-021-98      E-mail/MSN/QQ: zhuxu15302102198◎hotmail.com
blog: http://conclavist.goiee.com

回复 #3 冬瓜 的帖子

就是网猎的事搞得不咋样,所以才成这样子。

互动社区 精彩共享 论坛管理团队---员工招聘与选拔 / 人才测评 版主
欢迎来《员工招聘与选拔》《人才测评》

生命是一次没有返程的旅行——人在旅途
我以前也是中人网的员工,公司不仅严重拖欠员工工资(包括在职和离职的),更为恶劣从去年10月开始,公司每个月都从我们的薪水里扣了钱,却没为我们交社保,以至给员工生病住院、生小孩等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极度鄙视这样的行为!~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