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募集HR-salon公益活动版块各地公益物资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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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2-2 15:15
| 只看该作者
[求助] 募集HR-salon公益活动版块各地公益物资收集点
HR-salon公益活动版块各地公益物资收集点汇总(敬请各地HR-salon专区积极上报,建议大城市2~3个,中小城市1~2个。)
广州先来:
广州公益物资收集及邮寄地址:
1)广州易来物流公司行政部---李嘉玉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笔岗后山路(邮编:510760)
2)优耐特轴承集团---李文辉
地址:广州市诗书路106号(邮编:510120 )
电话: 020-81840551 13318852295
[ 本帖最后由 学委阿勇 于 2007-2-16 15:12 编辑 ] |
HR-salon公益活动版块斑竹
------涓滴之水,汇集成河;其径自众,其本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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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2-16 15:09
| 只看该作者
别人的管理经验——乐助会收捐点管理办法——[转]
——乐助会收捐点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所有收捐点一律只接受书籍、文具的捐赠,不接收捐款)
为了帮助贫困山区的学生,方便广大热心人士的爱心物资捐助,“乐助会”特于各地设立捐赠物资收捐点。为规范对各收捐点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接收物资:
1、书籍、文具,严禁接收任何捐款。
二、申请方法:
1、申请人的资格:“乐助会”志愿者;
2、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书面、发帖、电话、直述等方式,向乐助会“总务部”提出申请;
3、递交本人的真实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乐助会备案,并提供该收捐点详细的联系方式、图片,以及收纳物资的仓存能力等。
三、确立方式:
1、由乐助会“总务部”派出志愿者进行实地考察后,提交乐助会“管理部”审批,经“管理部”批核后,即可正式成为“乐助会收捐点”;
2、收捐点一旦经乐助会批准设立,需于收捐点明显位置悬挂由“乐助会”统一制作、发放的“乐助会联络点”的标识;
3、收捐点一旦经乐助会批准设立,即在乐助会网站上公布收捐点的相关资料。
四、收捐点的职责:
1、各收捐点作用只是对收捐物资的收纳、保管作用,不得以乐助会名义向外发布任何信息;
2、各收捐点只能代表“乐助会”对外收集规定范围内的捐赠物资,不得兼作其它组织的收捐点,以免所收捐的物资出现混乱;
3、严禁将收捐物资未经乐助会同意私自转赠任何别的社会团体或个人;
4、收捐点必须建立“收捐物资登记簿”,记录接收每笔捐赠物资的时间、名称、数量、捐赠人称谓、转交总仓的时间、经手人。每笔捐赠须有捐赠人签名、收捐人签名、入仓经手人签名。
5、及时将所收捐物资的照片及捐赠情况公布上网,公告并表示鸣谢。
6、收捐点负有对“乐助会”进行正面积极的宣传的义务,不得进行危害“乐助会”名义的事。
7、各收捐点均属于无偿提供的性质,严禁利用“乐助会收捐点”的名义进行商业操作以牟取私利。
8、对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发现,马上取消其收捐点资格。
五、年审方式:
1、各收捐点的确立有效期为1年。
2、乐助会“总务部”对各收捐点每年审核一次,根据审核的结果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
以上各条例的解析权归乐助会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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