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桥助学财务制度(暂行)
为规范心桥助学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心桥经费的积极作用,确保助学持久性和有效性,经心桥助学集体会议讨论通过,特制订本制度。
一、心桥助学经费由心桥热心志愿者提供,不接受任何外界捐助,其使用内部监督。
二、心桥助学经费仅用于发生于工作站助学过程中必须的费用,如下乡走访中的车费、住宿费、图书运输费、仅用于助学的办公用品费(如刻章、旗帜、志愿者服饰等)以及其他提前申请并经常务组讨论同意支出的费用,餐费和县城内的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三、志愿者应尽可能节俭地使用助学经费,不得使用于与助学无关方面。
四、可供报销有关费用的志愿者范围:心桥助学注册志愿者。
(1)有志于参加心桥助学的志愿者,首先在心桥助学论坛报到(每一工作站设一志愿者报到贴),由人力资源组登记资料,并稳定参与心桥助学活动2个月以上(如一线资料组),或者下乡走访次数达到3次以上(不含3次),可正式成为工作站注册志愿者;
(2)在大型活动如送图书或衣物下乡,按照第1条正式的工作站志愿者可报销,偶尔参与一两次的志愿者不报;
(3)在新老志愿者交接(约每年八月左右)期,正逢开学期间,为完成心桥下乡回访任务,参与的志愿者不受第1条约束,可给予报销。
五、报销的额度:原则上每一工作站每月最高上限300元,确有需要的可上下月平均,但一年总数不能超过3600元,较大额的支出需向常务组提出申请。
六、报销手续:日常走访费用每月发送详细报表给财务组长,由常务组讨论通过,财务组长汇款;特殊支出需向团长提前申请。
七、本制度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