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劳动部门对于工时的规定,记得像公司管理层、销售性质的岗位,是允许不记加班的,因为岗位的性质,劳动报酬已经考虑了这部分的酬劳。如果是在外出差或培训,超过规定工时的部分,建议要求在有客户或相关人员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按加班处理。因为比较难控制。0 p, K4 G3 o) p6 A: J- P
个人认为如果是一份感兴趣、有前途的工作,可以不拘泥于加班费等。比如像我公司出差有出差补助、通讯费补助等,每天定额发放,公司虽有制度约束这些款项的用途,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去打每天的通讯费清单,详细计算漫游费到底是多少。说白了,如果当天没打到那个钱数,那也是赚了。
4 T! w2 k/ N! q q6 d所以一般情况下,要看人发展的大方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