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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慈善是不是富翁们的专利? 还是民众的社会责任?--(凡跟帖者送上20块金币).

本主题由 学委阿勇 于 2007-10-19 10:07 置顶

回复 #15 xiaoyu821210 的帖子

我会去的。实在去不了的话,你可以交给海明或文辉。谢谢你!

[ 本帖最后由 学委阿勇 于 2007-9-17 1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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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实案实说--上海
上周五刚好去参加蜜糖丢主持的慈善拍卖会,买了2个南瓜。
呵呵,到家发现有一个烂了。
期盼中的盲童作品“如鱼得水”居然没有拿出来拍卖。

回复 #17 潘多拉 的帖子

那鱼本来是准备拍卖的,但考虑到第一件拍品的现场效果不是很好,而且,孩子们的确是花了很多心血才做出来的,所以当时就改变了最初的想法,从而使这两件物品没有和大家见面.但如果潘潘有兴趣的话,我想,这些物品始终都会有机会和大家见面的,请大家耐心等待.

另,周五我自己也买了幅史君伟小朋友的剪纸作品,已让朋友给拍了照,等照片出来后,我会上传到网上,让大家一起欣赏.
关注校招,仅在HR沙龙校招论坛
都是有爱心的人啊,学习学习....

慈善从人人做起,从我做起。。。

建议人力沙龙也多筹划一些慈善户外活动,一举两得,替掉一些拓展之类的活动,拓展的活动参加得多了也该换换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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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委阿勇 财富 +20 沙龙因为有你更精彩 2007-9-18 15:0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实案实说--上海
其實和教育有關,應試教育和素質教育塑造出學生性格還是差距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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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委阿勇 财富 +20 哈哈....提到教育问题上来了, 好! 2007-9-18 15:08
再次感谢楼上各位的畅所欲言! 这帖有点火了!
尤其高兴的是有跟多的信任加入到沙龙的大家庭中来, 并关注沙龙公益版块. 高兴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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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任何一个商业公司都要有社会责任感,就是商业的活动本身应该有益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环境友好,对员工,顾客和股东有价值。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社会责任不等同于慈善。两者都是应该做的,但是目标不一致。一个是已持续发展为目标,而另外一个是以付出和回报为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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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委阿勇 财富 +20 精彩回复 期待更多 2007-9-21 09:07

转载一篇文章:NGO生存的夹缝:公益伦理与“竞资”压力

NGO生存的夹缝:公益伦理与“竞资”压力



(文/陈珊)



NGO办公益“大张旗鼓” 公益还是功利?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朋友说他不相信慈善机构,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机构不把办“慈善晚会”的巨额开销用来直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慈善晚会是公益还是做秀?我相信这是很多网友的疑问。

“非典”之后,尤其随着和谐社会建设,政府开始“淡出”某些公共事务领域,并且在各种“公民社区”建设和有效利用“第三部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学术思潮中,中国的政府似乎在极力推行一种“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共同参与公共领域治理的“三元”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领航,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SR)”,NGO组织也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报刊以及网络上见到的譬如“寻访贫困大学生”、“***公益基金”、“***公益活动”。

可是,为什么这些活动都如此“大张旗鼓”?

这个月,我自己参加了一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只是一个助学项目的评审会,邀请了11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会议只进行了一个上午,但是预算高达1万2千元(不包括给专家的评审酬劳2000每人)。整个预算中,场地费不到2000,定了5间标间1000元,但是饮食费用高达6000元,最后的钱竟然都买了礼盒月饼,而且会议是在北京一个四星级酒店举办的。可是我们请专家评审确定的受助学生一年也才只能拿到5000元的资助。比较有意思的是,我用网络搜索相近规模的评审会议发现,这些会议大都选择在一些比较高消费的地段。

另外还有一个意思的现象,某些公司成立基金会(不点名),花巨资对自己的项目进行宣传,但是他们“砸”在媒体的钱可能比他们实际用于资助受助者的总款还多。而某些电视台的公益慈善晚会,不知道他们筹集到的款项与他们为筹备晚会的花销成什么比例。

我承认“大张旗鼓”办公益确实有很多好处。对社会来说,可以增加公众对公益的关注,告知捐赠渠道,从而扩大公益参与的范围。从公益组织角度看,可以增加其公信力,知名度,为组织在捐赠人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而对于捐赠的企业来说,这样更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帮助企业打响“软广告”,拓展公共关系。

但是,公益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是公益还是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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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是CSR还是PR的延伸?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SR)是当前社会对企业的基本伦理要求,也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在供应链分布全球的当今世界,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履行成为了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供应链集团选择其新成员的一个严格标准,中国的企业想要顺利迈向国际社会,CSR是一个重要的关口。

目前,对于国内的公益项目来说,企业和NGO的合作是一种常见的模式:企业向NGO捐款,设立由企业名字命名的项目基金或者在捐赠合同中规定项目宣传中对企业的“感谢”义务,然后由NGO具体运作基金。不仅仅国际巨头,就连国内比较大的公司也加入到这样的合作模式中来。

但是,乐观地认为这是一种企业由传统PR向CSR的飞跃是一种错误。这样的合作并不是CSR,而仅仅是PR的延伸。并且这样的现象不是只是发生在国内的公司,在国际巨头那里也体现明显。最直接体现为与NGO对接的部门原本就是公司的公共关系部门,而不是什么CSR。

“想要在中国卖车,不在中国做点事情怎么行?”一位日本汽车公司的公共关系拓展科高管在一次工作闲谈中一语破天机。某些美国公司则是直接委托公共关系咨询公司来负责与NGO的合作。而对于某某一家中国企业来说,他们持续捐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发现自己“把钱花在公益项目上,可以实现更大广告收益。”

作为一个NGO的工作人员,在与企业一方合作的过程中,不是更加注重项目的实施,而是要极力证明自己的项目在媒体宣传上做的多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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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角色错位:“我们有的时候只是企业的公关公司。”

“我们有的时候只是企业的公关公司。”一位基金会项目负责人曾经说到,“对于我们这些还算比较知名的NGO来说,在和公司合作时还有话语权,但是那些比较小的组织,则在合作的过程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

目前对于国内的NGO组织来说,企业捐赠是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以我熟悉的一个组织为例,总额1.2亿的捐赠收入中,有1亿元来自企业捐赠,占到总捐赠额的80%以上(占总收入60%,因为还有政府的财政拨款)。我大致查阅了扶贫基金会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网站,发现这样的比率似乎也不低。这还只是有政府财政支持的机构,在个人捐赠还不是很普遍的今天,那些没有政府撑腰的机构它们对企业捐赠的依赖程度可想而知。

一方面是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PR范畴作公益,一方面NGO的增多和企业对NGO资金源的控制引发来自捐赠方市场的“竞资”压力,为了争取资金而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捐赠方“买方”市场的形成,进一步导致NGO与企业由合作关系扭曲为“附属”,从一个社会角色蜕变为一个企业的职能部门。

在角色错位的背景之下,还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NGO们就像“娘养大的孩子”,很多项目实施之后更加关注其所带来的社会美誉度、知名度,而不是项目本身。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哪怕付出更多的行政成本,更多的是去迎合捐赠方的“口味”,而不是出于某种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同时,NGO组织实际上也在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方式向捐赠方市场推销自己,从而获得更多的“竞资”优势。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个小小的会议都要选择在一个大大的地方举办,为什么一个慈善晚会要办得像“做秀”。因为“做秀”有助于提高项目在公众(很可能是企业的目标消费者)面前的“曝光率”,也就是提高了捐赠企业的“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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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伦理与“竞资”压力构成NGO生存夹缝

什么是公益伦理?即社会公益事业应当遵从的基本道德规范。公德心、仁爱心等精神追求是学术传统,不是公益伦理,它们虚无缥缈,难以衡量,因此对于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来说,可操作的价值体现只有一个:是否关注项目本身为服务对象,为社会带来的总体福利的增加。

是公益的还是功利的?我觉得这是公益伦理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为社会而非为单个企业服务本来就是NGO组织存在的唯一依据,公益是公众利益,功利是个人或者单个组织的私利。因此本着为单个企业争取利益为目的来做公益项目本身就是“不”公益的。操作层面上说,公益伦理应该要求杜绝不能增加服务对象、社会利益的额外开支,这些额外开支自然包括由于承担企业部分职能的开支,比如大场面做秀的费用。

如果说,持续的资金来源是NGO运作实务中的生命之源,树立NGO公信力则是NGO发展的前提。我相信一个没有遵守公益伦理的NGO就像一个违背商业道德的企业一样是没有生命力的。因为只有在坚持公益伦理的基础上才可能有公信力,从而有助于提升“竞资”优势。

   然而,在一个捐赠方“买方”市场,尤其是捐赠方还简单的停留在PR思维中时,“杜绝额外开支”谈何容易?

   一方是紧逼道德底线的公益伦理,一方是难以避免的“竞资”压力,还处于成长期的中国NGO们,怎么不会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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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出重围?

这样尴尬的现状可能是很多人看不到的,但是它却是存在。在我看来,解决这样的尴尬局面至少需要几方努力。

其一,NGO自身。一方面自身管理的完善,比如将无形社会资源也尝试纳入成本预算;一方面可以建立“NGO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内公益伦理规范,帮助行业内成员在合理竞争同时实现互助成长,减轻来自捐赠方市场的“竞资”压力,扭转自身弱势地位。

其二,“学院派”对NGO的关注应部分转移到“NGO-企业”的关系上。“政府-NGO”关系研究的人已经够多了。

其三,捐赠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仅仅是PR的延伸。企业在与NGO的合作过程中应该学会“放手”,因为过多的介入反而会使得项目工作者疲于应对企业方的要求而相应减少对项目本身的关注。





后记:

发现这里是一个很好的平台,真的很希望自己能够从事这样的事业,向各位前辈学习,并且交流自己的体会。

http://blog.sina.com.cn/chensh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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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需要大家得参与,这个是媒体一直呼吁得话题,但是现在中国 需要帮助得人实在是太多,上海周日晚上有一档节目叫“扶善阳光”里面有N多需要帮助得人,起初自己听了很感动也曾经捐款,但是每个礼拜都会看的到之后,我想这似乎应该引起政府得注意,很多弱势人群都需要保护,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能解决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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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委阿勇 财富 +20 感谢你的关注和精彩回复, 奖励金币, ... 2007-9-21 09:12

回复 #28 Suhuaner8 的帖子

"应该引起政府得注意,很多弱势人群都需要保护,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能解决了得..."
-----说得很有道理! 我们强调个人或民间的公益行为, 但作为政府更应该把解决普通老百姓的"普通事"作为政府职能所不应回避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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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责任,慈善未必吧?

也许我有点咬文嚼字了。个人观点:公益就是非商业目的的对公众有益的事情,而慈善就是把自己用不完的东西捐献给需要的人。前者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干损人利己的事情,当然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而慈善就未必称得上是责任了。
     记得前几年有位女性(遗憾我使劲想了想还是想不出她的名字)由于她常年为希望工程的孩子捐资助学,退休后又跑到当年插队的穷山村去当老师而被评为全国的学习对象,四处演讲说自己当年不给自己的孩子订牛奶喝、从全家人的买菜钱里抠出钱来捐助穷孩子上学,一时感动了无数人,但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么?我不觉得。美国平民捐钱的比例可能的确高,从电影中看他们给乞丐钱都很大方。可我走在街上总想:那要饭的没准儿比我还有钱吧?那么大小伙有手有脚的脚就不能干点别的?病那么严重、伤得不成人形国家竟然没地方收容他们?掏个几块钱、几十块、几百块甚至几千块也未必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我就是不觉得掏这种钱是我的责任。
      另一方面,富人的慈善有多少是出于责任感呢?我看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出于怕被人骂“为富不仁”、钱多了不知怎么花赚个好名声、两手沾满穷苦人的血汗找个心理平衡吧,更不要说那些打着慈善的名义其实是为赚更多钱的人了(还美其名曰公关、社会责任啥的)


ps:顺便说说受助人这一方面。我以前工作的学校旁边的小厂老板是我们的校友,每年给学校捐钱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受助人都是学校选出来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但是若干年后这些学生毕业考进了大学就连一封感谢信都没对捐助人说过,那位校友很心寒,说本来他还想继续捐助他们读大学的,现在也打退堂鼓了。诶~是我们没教育好孩子们啊!

[ 本帖最后由 maryhen 于 2007-9-24 21: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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