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salon.org 沙龙首页 沙龙论坛 goiee.com 谷逸门户 HR博客 冬日的暖阳 HR工作 培训采购 HR资讯 HR搜索   chinahrday.com 中国人力资源日818
新注册用户请在论坛激活! HR应对金融危机专题? 盘点自己的2008 展望2009! 12.05上海 人力成本优化及经济性裁员实操 沙龙论坛生活法则
发新话题
打印

[讨论] 工伤处理讨教

沙龙便民服务--杂志订阅平台 欢迎订阅2009年人力资源类杂志

工伤处理讨教

本公司有一名中层管理人员,由于下班途中被卡车尾部碰撞,导致左手上臂骨折。卡车司机大概也未发觉,所以此事没有找到肇事者进行赔偿。后经工伤认定为九级,工伤保险理赔部分已结束。
现其本人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至期限结束(2009年),赔偿五万元。

公司意见:
由于该岗位没有合适人员接替,且考虑逐年增长的当地平均工资标准,先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三项一次性补偿金(当然是协调后的数额)。再办理新进员工入职手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个人疑问:
本来个人认为就一次性处理结束,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遵循公司意见,那么:
1.上述是否可行?由于是先解除、后办理入职手续,期间没有时间上的间隔。社保不办理中断手续。这样的话,是否会有纠纷隐患?
2.由于上臂骨折,行了内固定术,再过一年还得重新开刀取钢板。此费用是否就不需要公司支付了?
3.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和处理办法?
全球经济萧条的冬天里,HR该如何帮助企业大型公益论坛免费参加!11月29日 上海
人力资源类杂志订阅就在 HR沙龙
1、理论上可行,但你们如何操作档案,保险关系?如果该员工今后据此找你们麻烦还是要算以前的工龄,所以此方法多此一举。
2、此费用由保险支付,如果你们没上才会由公司支付。
3、既然目前没人可替代他,企业还想用他为何不更人性化一些呢,让其存在感恩之心是不是对企业更好呢?毕竟发生车祸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也不是员工故意而为。为何不以人为本呢?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工伤保险只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啊?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两块的费用不还是由公司来承担吗?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二楼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公司没有购买补充工伤保险,
如果有买的话,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两块的费用转稼给保险公司赔了.
旅游服务,拓展培训!第五届HR嘉年华欢迎大家的参与!
沙龙便民服务--杂志订阅平台 欢迎订阅2009年人力资源类杂志
引用:
原帖由 chentop2005 于 2007-10-27 08:51 发表
二楼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公司没有购买补充工伤保险,
如果有买的话,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两块的费用转稼给保险公司赔了.
对以上发言我有疑问:

1、既然员工已经鉴定为工伤9级,公司肯定有缴纳保险。是不是每个地方不同啊,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补充工伤保险的项目。
2、保险公司和雇佣公司分别承担不同的项目: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的费用是有雇佣公司来承担的。但是楼主看清楚工伤保险条例,这笔钱迟早要支付给员工的,但是法规上讲是员工离职时,所以既然员工有用,何不继续留用?如果员工提出离职,这笔钱得付,但是公司确省下了工龄经济补偿金费用,所以操作权在公司。
※男人怀才如同女人怀孕一样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得出来※
HumanResource#2008.sina.com

好日子兄弟,抱歉,怪俺学艺不精啊,惭愧!

1/(补充)工伤保险是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市场的新生事物。雇主花钱购买(补充)工伤保险,是为了能够转移《条例》规定的工伤赔偿责任。然而,从保险技术规范来说,若采用人身险方案投保,保险标的是职工的生命和身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职工,严格来讲,发生保险事故,工伤职工(而不是雇主)才是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唯一人选,而工伤职工从保险公司得到了这笔保险金后,作为负有交费义务的雇主(投保人)却并没有转移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赔偿义务,由于人身保险不存在重复保险问题,则意味着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现在或将来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再向雇主索赔,要求雇主依《工伤保险条例》向其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进行诉讼,法院也会支持。
※男人怀才如同女人怀孕一样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得出来※
HumanResource#2008.sina.com
雇主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转而采用责任险方案,代替人身险方案,向财产险公司投保《(工伤)雇主责任险》,在投保之初就实现被保险人由职工到雇主的转变,避免法理上的先天不足,杜绝由此而来的诉讼隐患和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男人怀才如同女人怀孕一样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得出来※
HumanResource#2008.sina.com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楼上的兄弟,我们见过面的!
我所说的补充工伤险就是你说的《(工伤)雇主责任险》,在投保之初就实现被保险人由职工到雇主的转变,避免法理上的先天不足,杜绝由此而来的诉讼隐患和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你说的很对!
旅游服务,拓展培训!第五届HR嘉年华欢迎大家的参与!
谢谢大家,让小弟学到了很多东西。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