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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员工不愿签合同单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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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签合同单位怎么办

 【案例】 公司要签合同员工却不愿意  张女士在五块石一家制衣公司负责人事工作。该公司目前约有80名缝纫工。因为缝纫工供不应求,懂得缝纫技术的女工十分走俏。为了留住现有的缝纫工,公司每名缝纫工每月的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以前虽然公司一直要求进公司的缝纫工都要签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女工不愿意签,公司也没有强制要求。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如果再不让工人全签合同,公司将面临处罚。于是,该公司要求所有缝纫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到现在,全公司仍然有2/3的工人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更让张女士意外的是,有不少工人向公司写了一份 “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的材料,以便公司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检查。
  “不签合同,明年可能要被处罚;强制要求签合同呢,又可能让一部分工人流失。”张女士说,不少工人不愿签合同的主要理由是,现在需要缝纫工的制衣公司很多,她们选择空间大。如果有合同约束,缝纫工流动就没有那么自由了。

  【对策】 动员职工签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负责人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应该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管工人是否提出“不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只要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就要被处罚。该负责人建议,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公司要向他们宣传《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做到全员签劳动合同。

  【案例】 返聘退休人员属劳务关系
  四川某大型通信公司,近期返聘一些经验丰富的、已退休的老同志到单位指导、负责部分工作。该公司人事部门王先生说,公司这次准备返聘的人员主要到成都以外的其他市(州)工作。王先生说,能达到公司返聘条件的老同志基本上都退休在家,每月可领养老金。“马上《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了,如果公司返聘已退休的老同志,有什么新的规定?”王先生希望能为他提供一点建议。

  【对策】 返聘人员不再参加社保
  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说,返聘退休人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暂未做出新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属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用再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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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非常不错,很实用的案例。不过第一个案例,如果宣传劳动合同法之后还有人不愿意签订合同怎么办?
明月皎皎照我窗,星汉西流夜未央。
劳动部门的人都是瞎说!员工听说要定合同,技术不好的可能愿意定了,技术好的人家根本就不来了。你动员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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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lly_smile 财富 -2 青文明用语,谢谢 2007-12-2 17:49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看了之后很是受教育。我想请教一下楼主: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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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还很多的。。。我看还是给他们划分到临时用工类,签定一个临时用工合同就得了。。企业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给员工讲清楚,对他们最关注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出台相应的特殊政策。。。。
我也有跟关山南月相同的问题
员工坚持不签合同怎么办呢?
案例一:缝纫工现在是个很头疼的问题,物以稀为贵啊,吃香的不行,企业都当宝,但实际上相对来说,楼主案例中所说的1000以上实在是有点少,我估计加完班才能拿到这么多。所以企业的工作就很难做了,没有说服力嘛。个人觉得可以从三方面对员工动之以情,晓之以礼:1、2008新法出来后,所有企业都是要签合同、交社保的,没有哪家能例外(当然国家执行力一时半会还达不到),员工自己不能保证换家单位就不迁。2、针对员工实际关系的问题向他们解释现在新法条件下辞职是很方便的,员工提前30天出具书面说明就可以了,如果没有什么其他约定和纠纷,企业是不会为难他们而不让他们走的。3、企业自身也要适当降低姿态,放出些承诺,如:工作满一定期限就调薪什么的,哪怕是不能兑现的承诺。
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善待员工,给他们归属感。因为只要企业这样做,大部分员工还是愿意在一个企业服务很长时间的,没谁愿意在外经常漂泊的,毕竟那些刁钻的员工是少数。
个人意见,仅供交流。如有冒犯,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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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min0110 财富 +8 不错的方法! 2008-1-16 16:35
2009劳动关系风险预防策略完全规划实操培训 12月12日 上海
很赞同楼上观点.让员工看到希望有归属感,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其实员工不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过往的很多情况下,单位失信于员工了,导致员工签订合同以后离职麻烦、复杂的恐惧感:
1,宣讲员工签订合同离职的便捷性(这是员工最为关心的,以为签了合同就把员工套住了,其实不然);
2,单位切实的承诺,甚至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在公告栏上,给员工心里踏实感;
3,在某种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鼓励离职,欲擒故众。
4,善于心里分析,针对那些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分析发生未签订劳动合同劳资纠纷的概率,再作决定(心里揣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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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的讲得好。赞同。企业不能老是高高在上的。
而且适当的给这些出外打工的民工多点钱。
老板稍微施舍个100,能解决他们很大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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