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专门对劳务派遣做出规定,就是从立法上肯定了劳务派遣这种做法。但是对劳务派遣做了很多严格的规定,最重要、也是大多数劳务派遣公司最喊冤的就是第66条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后来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正式答复对此做了进一步的界定:临时性的岗位,现在明确就是用工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的岗位,就是在这个用人单位属于非主营业务的岗位;替代性的岗位,是指这个岗位上原来已经有劳动者在那儿工作,但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劳动者暂时不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而重新用别的劳动者来临时替代。所以说,劳务派遣并不会无法生存下去甚至消亡,发展前景是有的,但困难也很大。个人认为派遣行业将会大洗牌,弱者淘汰,强者更强。很多派遣公司会将目光转向人力外包、生产线外包等这种类似于派遣的方面,权衡之下,有利有蔽。